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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不少專家、律師和網友出言建議,取消車輛標志強制的規(guī)定,轉而采用電子化管理,條件成熟時,甚至可以取消紙質標志的發(fā)放。
成都市政協委員:建議修改現行法律 取消強制粘貼
“把年檢、環(huán)保等標志貼在擋風玻璃上,的確給市民帶來一定的不便?!弊蛉眨啥际姓f委員楊文星表示,希望相關部門能夠引起重視,最好能有一種更新、更好的方式來取代把標志粘貼在擋風玻璃上的做法?!敖ㄗh修改現行法律中關于車輛標志必須粘貼在擋風玻璃上的強制規(guī)定?!?/P>
楊文星覺得“準備一個小冊子專門用來貼標志,要求隨車攜帶,這種方式就不錯?!睏钗男且脖硎?,如果能夠通過新的科技手段來解決這個問題,就再好不過了。
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律師廖華稱,強制要求把標志貼上擋風玻璃這條規(guī)定僅考慮了管理部門的便利,而沒能考慮到公眾的方便。廖華結合自己與朋友的生活經驗同時表示,交警部門并沒有針對標志有沒有貼上擋風玻璃這一現象進行刻意的扣罰。
市民聲音:
交警沒嚴抓 “空置”的法規(guī)該改改
市民劉先生表示,“事實上,不管有沒有粘貼標志,管理部門都有許多辦法去‘卡’沒購買交強險、沒有年審的車輛。比如,沒買交強險,車子就蓋不了年審章,連過戶、報廢,甚至再買新車都上不了牌。”既然有市民認為規(guī)定不合理,交警部門對該規(guī)定也沒有“嚴抓”,這就成為一條被“空置”的規(guī)定,沒有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了。他也呼吁,希望相關部門能夠創(chuàng)新管理,通過科技技術“升級”管理方式,從而修改這條規(guī)定。
而就電子化管理的技術條件,昨日成都市效能辦負責電子信息的一名官員介紹,如果僅是通過電子化管理來查驗車輛的年審、保險記錄,“相信難度應該不大。”
法律專家:
時代變了 不用再翻紙檔案
其實,在民間呼吁取消張貼紙質年檢、保險標志的聲音歷來已久。2007年初,四川致高守民律師事務所律師任禮強就曾撰文,分析機動車被要求必須粘貼年檢、保險、環(huán)保、養(yǎng)路費等標志是否必要,最終得出結論:環(huán)保、養(yǎng)路費的標志可以不用粘貼,而年檢和保險標志必須粘貼在車窗右上角。
“年檢和保險標志應當粘貼,主要是因為法律中有明文規(guī)定。”任禮強認為,現在如果采用電子化管理同樣可實現有效管理,“那么我認為,可考慮取消紙質年檢、保險標志。”任禮強說,當初立法部門規(guī)定強制粘貼是基于當時環(huán)境沒電子檔案,不能及時查詢車輛信息?!耙郧?,要真正完全判斷一輛車是否購買交強險可能要去翻紙檔案,但現在電子信息檔案被普遍采用,查詢非常方便。時代變了,相應法律也可以考慮修改。”
全國人大法工委專家:
如技術可行 可建議修改法律
針對此項規(guī)定的出臺,昨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一位不愿具名的專家認為,當時規(guī)定機動車主必須放置年檢、保險標志,主要是考慮到了機動車的數量不斷增長,方便交通管理部門的規(guī)范和管理。而部分法規(guī)在細化時,使用“粘貼”對“放置”進行了表述,兩者之間并沒有沖突。其目的都是為了讓交通管理部門能一目了然地查驗機動車輛,是否存在逃避年檢和保險的行為。
至于市民倡導取消紙質年檢保險標志、采用電子化管理的建議,該專家認為,建議雖具合理性,但確實與現行法律存在不一致。如果市民建議對立法進行修改,首先要考慮采用電子化管理的技術是否已成熟?!叭绻诩夹g上確實能取代紙質標志的作用,那么市民可以提出建議,對立法進行修改?!?/P>